ICS03.060
CCSA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5617—2025
代替GB/T35617—2017
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Businesscategoriesandcodesinsocialinsuranceadministration
2025-12-31发布 2026-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引言 Ⅳ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基本原则 2 …………………………………………………………………………………………………
5 编码规则 2 …………………………………………………………………………………………………
6 业务分类 3 …………………………………………………………………………………………………
7 业务分类代码 19 ……………………………………………………………………………………………
参考文献 27 ……………………………………………………………………………………………………
ⅠGB/T35617—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5617—2017《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与GB/T35617—2017《社会保险业
务分类与代码》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结构和技术变化如下:
a)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相关内容(见3.1~3.7);
b) 更改了“业务分类”,由原有12类调整为现在3大类14小类(见6.1~6.3,2017年版的5.1~
5.12);
c) 增加了“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待遇追回”“权益记录修正补充”“电子档案管理”
(见6.1.1.1.2、6.1.3.1.6、6.1.4.2.4、6.2.7.2);
d) 增加了“职业年金”相关内容(见6.1.3.1.4.4、6.1.3.3.2、6.1.4.1.2、6.2.4);
e) 更改了“缴费基数确定”“费率、费额确定”相关内容,删除了“社会保险费核定”“征收”“欠费管
理”与征缴职责划转相关内容(见2017年版的5.2.1、5.2.2、5.2.3、5.2.4、5.2.5);
f) 删除了“领取待遇资格核定”“待遇审核”“费用结算”“定点机构管理”中与“医疗保险”、“生育保
险”相关的内容(见2017年版的5.3.1.2、5.3.1.3、5.3.1.4、5.3.2.1.4、5.3.2.3.2、5.3.3.1.1、
5.3.3.1.3、5.3.3.2.1、5.3.3.2.3、5.5.2.1、5.5.2.1.4、5.5.2.1.5、5.5.2.2.1、5.5.2.2.3);
g) 删除了“票据申领”“票据核销”“投诉”等相关内容(见2017年版的5.7.9.1、5.7.9.2、5.12.3);
h) 调整了社会保险稽核、内控相关内容(见6.3,2017年版的5.8);
i) 整合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咨询查询”相关内容,合并为“社会保险个人
权益服务”(见6.1.4,2017年版的5.4、5.12);
j) 调整了“社会保险信息化应用”业务,拆分为“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和“社会保险信息化应用”(见
6.2.5、6.2.6,2017年版的5.11)。
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
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江苏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
金管理中心、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绥化市社会保险事业
中心、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抚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泰安市
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东营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孝感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局、松滋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韦红艺、高亚男、伍辉杰、李继强、黄敬东、姚翔、唐婉婉、李永刚、郑瑞旭、张冰静、
陈乔宁、张航、王韬、董阳、张亚玲、林炜、吴旭。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7年首次发布为GB/T35617—201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GB/T35617—2025
引 言
GB/T35617—2017《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自2017年发布以来,明确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
务办理种类,为合理确定人员数量、科学设置岗位、加强人员管理及优化信息系统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
依据,推动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化建设。但随着近年来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社会保险业务范围发
生了很大变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保费征收职能划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新就
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开展试点,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稳步推进,亟需修订完善GB/T35617—2017。
本次修订,立足增强标准的体系性,按照统一规范、协同高效原则,在原业务分类的基础上,增加经
办服务类、经办管理类、风险控制类三个一级结构性分类,对相关业务分类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明确业
务分类,推动社会保险业务规范管理,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ⅣGB/T35617—2025
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1 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的基本原则、编码规则、业
务分类、业务分类代码。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部门进行业务分类和代码设置。
依授权承担社会保险服务的相关机构参照执行,各地可根据实际,进行扩充、延拓和细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1594—2015 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
GB/T34276—2017 社会保险咨询服务规范
GB/T42727—2023 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规范
GB/T44856—2024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规范
LD/T05—2022 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线分类法 linearclassificationmethod
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将分类对象逐次地分为若干层次,每个层级又分为若干类的一种信息
分类法。
3.2
职业年金 occupationalannuity
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制度。
3.3
受益人 beneficiary
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
3.4
委托人 principal
参加职业年金计划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3.5
代理人 agent
代理委托人集中行使委托职责并负责职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业务的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
1GB/T35617—2025
心及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6
受托人 trustee
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法人受托机构。
3.7
托管人 custodian
接受受托人委托保管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商业银行。
3.8
投资管理人 investmentmanager
接受受托人委托投资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财产的专业机构。
4 基本原则
4.1 扩延性
分类包括现有社会保险业务种类,并适应业务发展的扩充、延拓和细化。
4.2 互斥性
社会保险业务只能归入一类,不同时归属几个类别。
5 编码规则
5.1 分类方法
5.1.1 按业务的流程、环节进行分类。
5.1.2 采用线分类法。
5.2 代码结构和编码方法
5.2.1 代码结构
采用层次码,代码分5个层次,各层次分别命名为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四级分类、五级分
类。代码结构见图1。
××
第一层 一级分类××
第二层 二级分类××
第三层 三级分类××
第四层 四级分类××
第五层 五级分类
图1 代码结构图
5.2.2 编码方法
5.2.2.1 代码应由10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1至2位用于区分业务一级分类,第3至4位用于区分业
2GB/T35617—2025
GB-T 35617-2025 社会保险业务分类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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