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01
CCSY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730—2025
家用电器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规范
Specificationfortheuseofrecycledmaterialsofhouseholdelectricalappliances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一般要求 2 …………………………………………………………………………………………………
5 再生材料的评估与选择 2 …………………………………………………………………………………
6 再生材料使用过程控制 2 …………………………………………………………………………………
7 再生材料的溯源管理 2 ……………………………………………………………………………………
8 消费后再生材料使用率计算方法 3 ………………………………………………………………………
9 消费后再生材料使用率分级判定 4 ………………………………………………………………………
10 信息公开 5 …………………………………………………………………………………………………
附录A(资料性) 家电产品用部分再生材料性能指标 6 …………………………………………………
附录B(资料性) 家电产品再生材料可追溯管理文件清单示例 7 ………………………………………
参考文献 8 ………………………………………………………………………………………………………
ⅠGB/T46730—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岛海绿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海信冰箱有限公司、博西家用电器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
备有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澳宏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奥克斯空调
股份有限公司、TCL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清洁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格
林循环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天喜厨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家智锐科技有限公司、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市爱博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宁波远大电器有限公司、佳合(浙江)
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贤全、曲宗峰、蔡毅、王田、常雪松、张艳丽、尹旭萌、钟晓雨、闫凌、姜跃平、
黄玲、何灿、王海涛、杨检群、陈链、别清峰、黄广坚、秦玉飞、梁郁庆、郭少华、张涛、唐百通、李明环、张赫、
董刚、张丽华、王统帅。
ⅢGB/T46730—2025
家用电器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用电器产品中再生材料使用的一般要求、评估与选择、使用过程控制以及溯源管理
的要求,描述了消费后再生材料使用率计算以及分级判定的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家用电器产品(以下简称“家电产品”)中再生塑料、再生金属、再生制冷剂的使用以及
管理,其他相关再生材料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26572 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
GB/T29769—2013 废弃电子电气产品回收利用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29769—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用电器 householdelectricalappliances
在家庭、寓所及类似场合(例如:商店、轻工业和农场等),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单相交流供电的器具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电气器具。
[来源:GB44246—2024,3.1,有修改]
3.2
再生材料 recycledmaterial
利用废弃材料加工而成的用作原用途或其他用途的材料。
注1:能量回收除外。
注2:包括消费前再生材料以及消费后再生材料。
[来源:GB/T40006.1—2021,3.1,有修改]
3.3
消费后再生材料 post-consumerrecycledmaterial
利用产生于最终用户产品的废弃材料加工而成的用作原用途或其他用途的再生材料。
注:能量回收除外。
[来源:GB/T40006.1—2021,附录A,有修改]
3.4
消费前再生材料 pre-consumerrecycledmaterial
工业后再生材料 post-industrialrecycledmaterial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再加工后得到的有用材料。
注:不包括在同一生产流程中直接回收利用的材料,如返工材料、再粉碎材料或废料。
1GB/T46730—2025
4 一般要求
4.1 再生材料性能应符合家电产品设计、质量、成型、安全、可靠性等要求。
4.2 再生材料制品的性能应与原生材料制品相当,并满足预期用途要求,确保在适用场景下可替代
使用。
4.3 再生材料不应来源于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4.4 再生材料应满足GB26572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
的情况除外。
5 再生材料的评估与选择
5.1 在满足家电产品性能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来源广泛、易于回收处理且环境友好型的
再生材料。
5.2 再生材料应满足家电产品设计及使用要求。用于关键零部件的再生材料制品,应通过验证试验证
明其可靠性达到原生材料制品的同等要求。部分再生材料性能指标见附录A。
5.3 食品接触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制品制件再生材料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6 再生材料使用过程控制
6.1 在家电产品设计阶段,应制定家电产品使用再生材料的设计开发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6.2 应制定再生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再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以及评价、控制程序以及再生材料
来料检验标准,确保再生材料品质与供应链稳定。
6.3 含不同成分再生材料的原材料以及部件应有明确标识,运输与仓储过程中应分区管理。
6.4 生产企业应保留再生材料的来源、去向以及合规性等信息,保证再生材料在各阶段的可追溯性。
7 再生材料的溯源管理
7.1 企业应建立家电产品追溯体系,保证能够获得再生材料的来源、去向、成分和含量等信息,宜建立
再生材料信息平台,明确性能要求、制品制件范围,确保再生材料的使用透明。可追溯性文件清单见
附录B。
7.2 家电制造企业、制品制件企业以及再生材料企业应建立协同追溯机制,确保再生材料在采购、生
产、销售等各环节的可追溯性,追溯流程见图1。
2GB/T46730—2025
GB-T 46730-2025 家用电器产品再生材料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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