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100.01
CCSQ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593—2025
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指南 建材企业
Guidelinesforgreenhousegasinformationdisclosure—Buildingmaterialenterprises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披露原则 2 …………………………………………………………………………………………………
5 披露方法 2 …………………………………………………………………………………………………
6 披露内容 3 …………………………………………………………………………………………………
附录A(资料性) 水泥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示例 5 ……………………………………………………
参考文献 7 ………………………………………………………………………………………………………
ⅠGB/T46593—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609)和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8)共同
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佛山环球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
有限公司、紫云黔冠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江山市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工业大学、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新疆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浙江
自立高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林绿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岳普湖城乡设计院有限公司、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金
隆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千年舟新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团
有限公司、峰特(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创信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建材工业质量认证管理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晋梅、方群、余志勋、陈世清、余亚翔、郑日华、杨宏兵、龚先政、赵小鹭、朱哲、
刘德平、何维帅、曹亚平、梁瑶、苏丽君、吴凤茹、樊海勇、阮泽云、常军华、魏任重、杨立、刘易豪、刘振涛、
李晓龙、孙利、吴端、叶萌、李伟明、唐晓波、毛林海、孙意笑、胡乃昆、张勋、郭振兴、邵青、苏畅、张晋、
刘宁、王鸿韬、章玮。
ⅢGB/T46593—2025
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指南 建材企业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建材企业温室气体信息披露的披露原则、披露方法和披露内容的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建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温室气体信息披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24067 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
GB/T26450 环境管理 环境信息交流 指南和示例
GB/T32150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2151.7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7部分:平板玻璃生产企业
GB/T32151.8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8部分:水泥生产企业
GB/T32151.9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9部分:陶瓷生产企业
GB/T32151.35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5部分:玻璃纤维产品生产企业
GB/T32151.36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6部分:绝热材料生产企业
GB/T32151.37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7部分:烧结类墙体屋面及道路用建筑材料
生产企业
GB/T32151.38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8部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GB/T32151.39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39部分:建筑石膏生产企业
GB/T32151.40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0部分:建筑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GB/T33756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生产水泥熟料的原料替代项目
GB/T33760 基于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量评估技术规范 通用要求
ISO14064-1 温室气体 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
南(Greenhousegases—Part1:Specificationwithguidanceattheorganizationlevelforquantification
andreportingofgreenhousegasemissionsandremovals)
ISO14064-2 温室气体 第2部分:项目层级温室气体减排或清除增加的量化、监测和报告指南
(Greenhousegases—Part2:Specificationwithguidanceattheprojectlevelforquantification,monito-
ringandreportingofgreenhousegasemissionreductionsorremovalenhancements)
CETS—AG—02.01—V01—2024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行业
3 术语和定义
GB/T26450和GB/T3215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室气体 greenhousegas;GHG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
1GB/T46593—2025
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本文件涉及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
(PFCs)、六氟化硫(SF6)和三氟化氮(NF3)。
[来源:GB/T32150—2015,3.1,有修改]
3.2
建材企业 buildingmaterialenterprise
从事建筑材料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等相关活动的组织。
注:包括但不限于水泥、玻璃、陶瓷、石材、墙体材料等生产企业,以及混凝土搅拌站、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水泥制品
企业等。
4 披露原则
4.1 完整性
建材企业披露的温室气体信息不存在重大遗漏、缺失关键信息的情况。
4.2 相关性
建材企业披露的温室气体排放信息与信息使用者的决策相关,有助于信息使用者作出评价或者
预测。
4.3 可比性
披露的信息能够与建材企业不同时期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也可与同一行业其他建材企业或从事
相似经营活动、具有相似业务模式的建材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比较。
4.4 可验证性
建材企业披露的温室气体信息能够通过披露的信息本身或者生成该信息的输入值加以证实。
5 披露方法
5.1 披露形式
建材企业温室气体信息的披露形式包括:
———温室气体信息自愿披露年度报告;
———社会责任报告、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可持续发展报告;
———环境报告;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
———产品或服务信息标志、标签或声明;
———其他。
5.2 披露媒介
建材企业宜选择具备权威性的媒体来披露温室气体信息,如企业的公共信息平台、政府主管部门的
官方披露平台、行业协会的官方披露平台、上市公司指定的披露平台、产品标识等。
5.3 披露频次
建材企业宜每年对外披露一次温室气体信息。对社会公众及投资者有重大影响或引发市场风险的
2GB/T46593—2025
GB-T 46593-2025 温室气体信息披露指南 建材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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