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60
CCSR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529—2025
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 调度信息交换要求
Internationallogisticssupplychainsystem—Dispatchinformationexchange
requirements
2025-10-31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缩略语 1 ……………………………………………………………………………………………………
5 通则 2 ………………………………………………………………………………………………………
6 调度业务流程 2 ……………………………………………………………………………………………
7 调度信息交换架构 3 ………………………………………………………………………………………
8 信息项 4 ……………………………………………………………………………………………………
9 通信接口 11 …………………………………………………………………………………………………
参考文献 12 ……………………………………………………………………………………………………
ⅠGB/T46529—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8)和全国物流信息管理标准化技术委
员会(SAC/TC267)共同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北京国交信通科技发展有
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飞友科技有限公司、运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交通大学、海南物流集团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腾达、薛媛媛、王丁平、高晓云、张芷璇、陈曦、李绪、纪寿文、叶静、史婧、侯贵宾、
吴晓辉、李立峰、丛玮、陈旻孜、王定。
ⅢGB/T46529—2025
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 调度信息交换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调度信息交换的通则以及调度业务流程、调度信息交换架构、信
息项和通信接口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与相关参与方之间的运输调度信息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7407 中国及世界主要水运口岸及相关地点代码
GB/T7408.1 日期和时间 信息交换表示法 第1部分:基本原则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155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及相关地点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 internationallogisticssupplychainsystem
提供国际物流供应链运输供需匹配、调度指挥、货物跟踪、信息查询、监测分析、预测预警、数据交换
等服务的应用信息系统。
3.2
调度信息 dispatchinformation
在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的供需匹配、调度指挥、货物跟踪、信息查询、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等物流运
输过程中需要采集、交换的信息集合。
注:包括参与运输活动的用户信息、指导和执行运输活动的业务信息、货物运输过程中的位置、状态等信息。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HTTPS:超文本传输安全协议(HyperTextTransferProtocoloverSecureSocketLayer)
JSON:对象简谱(JavaScriptObjectNotation)
TLS:传输层安全协议(TransportLayerSecurity)
XML:可扩展标记语言(ExtensibleMarkupLanguage)
1GB/T46529—2025
5 通则
5.1 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宜采用报文形式在相关参与方之间进行运输调度信息的交换。
5.2 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制度,确保数据安全。
5.3 应建立健全数据交换失败重发、异常监控报警、确认校验等处理机制,采取数据交换稳定性和可靠
性保障措施。
6 调度业务流程
调度业务流程由物流运输业务需求方(以下简称“需求方”)、物流运输业务承运方(以下简称“承运
方”)、物流运输业务调度方(以下简称“调度方”)、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以外的第三方物流信息提供方
(以下简称“物流信息提供方”)共同协作完成。具体流程应按下列要求操作(见图1)。
a) 需求方通过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发起运输申请。
b) 调度方区分紧急程度并设置优先级,然后向承运方发布运输申请。
c) 承运方根据运输申请制定运输计划。
d) 需求方确认承运方及运输计划,并填写需求单。
e) 承运方承接该运输业务,根据需求单生成运单,并同步到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
f) 物流信息提供方根据运单信息,提供运输状态信息到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
g) 承运方判断运输业务是否完成。如果未完成,承运方推送运输状态信息给调度方。
h) 调度方对运输过程进行监测,若发现异常状态,则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期限,向承运方发送异
常状态通知。
i) 承运方对异常状态进行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给调度方。
j) 如果运输结束,承运方上报完成信息给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同时通知调度方和需求方。
2GB/T46529—2025
GB-T 46529-2025 国际物流供应链系统 调度信息交换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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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6 09:00:06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