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200.10
CCSX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300—2025
漆 树 籽 油
Lacquertreefruitoil
2025-10-05发布 2026-05-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粮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昆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标准质量中心、武汉
轻工大学、怒江州高黎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秦乔农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
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维香、龙伶俐、徐广超、何东平、王生文、吉柳松、张继光、吕世懂、王成章、毛振涛、
尹艳梅、吴万富。
ⅠGB/T46300—2025
漆 树 籽 油
1 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漆树籽油的术语,规定了分类、质量要求、检验规则、标识和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的
要求,描述了相应的检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漆树籽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商品漆树籽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191 包装储运图形符号标志
GB5009.1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脂肪酸的测定
GB5009.2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植物油脂水分及挥发物的测定
GB/T5490 粮油检验 一般规则
GB/T5524 动植物油脂 扦样
GB/T5525 植物油脂 透明度、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5526 动植物油脂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5527 动植物油脂 折光指数的测定
GB/T5532 动植物油脂 碘值的测定
GB/T5534 动植物油脂 皂化值的测定
GB/T5535.1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1部分:乙醚提取法
GB/T5535.2 动植物油脂 不皂化物测定 第2部分:己烷提取法
GB/T5536 植物油脂检验 熔点测定法
GB/T15688 动植物油脂 不溶性杂质含量的测定
GB/T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30354 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漆树籽 lacquertreefruit
漆树(Toxicodendron)的果实,由籽皮和籽核组成,籽核内含籽仁。
3.2
漆树籽油 lacquertreefruitoil
以漆树籽(3.1)的籽皮、籽仁或全籽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3.3
漆树籽仁油 lacquertreefruitkerneloil
漆籽油
1GB/T46300—2025
以漆树籽(3.1)的籽仁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3.4
漆树籽皮油 lacquertreefruitfat
漆蜡
以漆树籽的籽皮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3.5
漆树籽混合油 lacquertreefruitoilandfat
漆油
以漆树籽的全籽为原料制取的油脂。
注:是漆树籽仁油和漆树籽皮油的混合油。
4 分类
漆树籽油分为漆树籽仁油、漆树籽皮油和漆树籽混合油三类。
5 质量要求
5.1 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漆树籽油的主要物理参数和主要脂肪酸组成应符合表1的规定。这些参数和组成表示漆树籽油的
基本特性,当被用于真实性判定时,仅作参考使用。
表1 漆树籽油基本组成和主要物理参数
项目 漆树籽仁油 漆树籽皮油 漆树籽混合油
折光指数(n20) 1.465~1.475 — —
相对密度(d20
20) 0.900~0.925 — —
碘值(I)/(g/100g) 80~125 ≤25 ≤40
皂化值(KOH)/(mg/g) 180~210 180~240 180~235
不皂化物/(g/kg) ≤20 ≤25
熔点/℃ — 42~55
主要脂肪酸组成/
(g/100g)豆蔻酸(C14:0) ≤0.4 ≤1.2 ≤1.0
棕榈酸(C16:0) 10.0~35.0 65.0~85.0 48.0~82.0
棕榈油酸(C16:1) 0.2~1.0 ≤0.5 ≤0.7
硬脂酸(C18:0) 1.6~4.5 3.0~13.0 2.5~6.5
油酸(C18:1) 10.0~23.0 9.0~23.0 9.0~23.0
亚油酸(C18:2) 45.0~67.0 ≤2.5 1.0~20.0
亚麻酸(C18:3) 0.3~1.5 ≤0.2 ≤0.5
花生酸(C20:0) ≤0.4 0.2~2.0 ≤1.2
注:“—”表示不做要求。
2GB/T46300—2025
5.2 质量指标
漆树籽油质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漆树籽油质量指标
项目 漆树籽仁油 漆树籽皮油 漆树籽混合油
感官要求常温下为液态,呈浅黄色至黄色;具有
漆树籽仁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
味;允许微浊,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常温下为固态,呈浅黄、浅灰、白色;具有生漆
籽煎炒香气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外来异物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 ≤0.20
不溶性杂质含量/% ≤0.10
6 检验方法
6.1 折光指数检验:按GB/T5527执行。
6.2 相对密度检验:按GB/T5526执行。
6.3 碘值检验:按GB/T5532执行。
6.4 皂化值检验:按GB/T5534执行。
6.5 不皂化物检验:按GB/T5535.1或GB/T5535.2执行。
6.6 熔点检验:按GB/T5536执行。
6.7 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5009.168执行。
6.8 感官要求检验:按GB/T5525执行。
6.9 水分及挥发物含量检验:按GB5009.236执行。
6.10 不溶性杂质含量检验:按GB/T15688执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一般规则
按GB/T5490执行。
7.2 扦样
按GB/T5524执行。
7.3 出厂检验
7.3.1 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3.2 应按表2规定的项目检验。
7.4 型式检验
7.4.1 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7.4.2 应按表1、表2规定的项目检验。
3GB/T46300—2025
7.5 判定规则
7.5.1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第5章的规定,判定为该批次产品符合本文件要求。
7.5.2 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表1的规定时,应采用生产该批产品的漆树籽原料提取油脂进行检验,其
检测结果与该样品检测结果不一致时,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7.5.3 漆树籽油产品经检验,有一项不符合表2的规定时,判定为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8 标识
8.1 产品名称应按本文件定义标注分类名称。
8.2 应在包装上标识产品的加工工艺。
9 包装、储存、运输、销售
9.1 包装
9.1.1 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9.1.2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9.2 储存
应储存在卫生、阴凉、干燥、避光的地方,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常气味、易污染的物品一同存放。
9.3 运输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应符合GB/T30354的
要求。
9.4 销售
预包装的漆树籽油在零售终端不应脱离原包装散装销售。
4GB/T46300—2025
GB-T 46300-2025 漆树籽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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