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00
CCS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6273—2025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
Requirementofoperationandserviceforonlineperformancetalentagency
2025-10-05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Ⅲ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术语和定义 1 ………………………………………………………………………………………………
4 机构运营要求 1 ……………………………………………………………………………………………
4.1 运营服务项目 1 ………………………………………………………………………………………
4.2 管理制度 2 ……………………………………………………………………………………………
4.3 员工管理 2 ……………………………………………………………………………………………
5 服务提供要求 2 ……………………………………………………………………………………………
5.1 签约服务 2 ……………………………………………………………………………………………
5.2 培训服务 2 ……………………………………………………………………………………………
5.3 内容生产服务 3 ………………………………………………………………………………………
5.4 用户打赏互动服务 4 …………………………………………………………………………………
5.5 广告服务 4 ……………………………………………………………………………………………
6 运营服务保障 5 ……………………………………………………………………………………………
6.1 运营信息留存 5 ………………………………………………………………………………………
6.2 运营信息安全 5 ………………………………………………………………………………………
6.3 违规信息上报 5 ………………………………………………………………………………………
6.4 强化诚信管理 5 ………………………………………………………………………………………
7 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与改进 5 ………………………………………………………………………………
附录A(资料性) 《网络表演(直播与短视频)经纪服务协议》建议条款 6 ………………………………
参考文献 7 ………………………………………………………………………………………………………
ⅠGB/T46273—2025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网络文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9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无忧传媒集
团有限公司、咪咕音乐有限公司、广州娱加数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成都华星璀璨娱乐有限公司、海南联
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州津虹网络传媒有限公司、深圳有咖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珅策网络科技有
限公司、广州虎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思享无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米络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克智、潘燕、刘伟、于津涛、米艾尼、落红卫、谷晨、瞿涛、赵恒、朱泓、袁敏、
宋黎明、吴炎祖、骆文军、徐勇、孙延涛、陈金展、王斌、梁永坚、刘子正、周冬梅、孔杰、郝瑞、尚莉莉、梁婧、
梁横周、康琳俊、陈一波。
ⅢGB/T46273—2025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规范运营服务过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35273—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网络表演 onlineperformance
以现场进行的文艺表演活动等为主要内容,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实时
传播或者以音视频形式上载传播而形成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3.2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 onlineperformancetalentagency
从事网络表演的组织、制作、营销等经营活动和网络表演者的签约、推广、代理等经纪活动的经营
主体。
3.3
网络表演经营单位 onlineperformanceplatform
提供网络表演综合服务的平台类经营主体。
3.4
网络主播 livestreamer
基于互联网,以直播、实时交流互动、上传音视频节目等形式发声、出镜,提供网络表演、视听信息服
务的人员。
4 机构运营要求
4.1 运营服务项目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提供涵盖网络表演内容策划、组织、制作、资源整合、渠道营销推广等经营活动
服务,可为网络表演者提供职业规划、签约、形象包装、商业推广、权益代理、社群维护等专业化的经纪活
动服务。
1GB/T46273—2025
4.2 管理制度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建立健全经纪机构运营管理制度并予以公示,其管理制度应包含但不限于:个
人信息保护制度、员工管理与培训制度、内容审核制度、应急处置制度和运营信息管理制度。
4.3 员工管理
4.3.1 入职与培训
应遵循以下要求。
a)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在网络表演经纪人员等员工入职前,核验其真实身份,对违法失德人员、
行业禁止人员或其他不适宜从业的人员,不应录用。
b)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自行组织开展员工入职培训、专项培训、定期培训等工作,完成培训考核
后方可投入工作。
c)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开展培训应包含网络表演者运营合规、内容生产合规、消费管理合规、盈利
模式合规等基础内容。
4.3.2 经纪人员配比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配备满足业务需要的网络表演经纪人员。网络表演经纪人员与所签约网络表
演者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0。
5 服务提供要求
5.1 签约服务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签约服务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核实真实身份: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为网络表演者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应通过核实身份证、
面谈、视频通话等有效方式对网络表演者进行身份核实。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应在明知网络
表演者提供的身份信息与其真实身份不一致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
b) 保护未成年人: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应为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表演经纪服务的,应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经其监护人
书面同意。在征询监护人意见时,应向监护人解释有关网络表演者权利、义务、责任和违约条
款并留存相关交流记录。
c) 抵制伪造身份: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抵制伪造身份网络表演者借用、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签约,
还可提请行业领域相关社会团体组织进行联合抵制。
d) 不应与违规网络表演者签约合作: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在与网络表演者签订协议前,应核实其是
否属于监管部门、行业领域相关社会团体组织发布的违法违规名单人员。不属于行业违规名
单人员、违法失德人员或其他不适宜出镜的人员,方可签约。
e)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为网络表演者提供经纪服务,应签订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建议将协
议建议条款写入协议,维护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与网络表演者的合法权益。建议条款见附录A。
5.2 培训服务
5.2.1 思想道德与合规培训服务
思想道德与合规培训服务包括以下方面。
a) 政策法规教育:组织学习网络表演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包括《网络主播行为规
2GB/T46273—2025
GB-T 46273-2025 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运营服务要求
文档预览
中文文档
15 页
50 下载
1000 浏览
0 评论
309 收藏
3.0分
温馨提示:本文档共15页,可预览 3 页,如浏览全部内容或当前文档出现乱码,可开通会员下载原始文档
本文档由 人生无常 于 2025-12-16 08:51:00上传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