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150
B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110—2016
斑节对虾 亲虾和苗种
Gianttigerprawn—Broodstockandpostlarvea
2016-10-13发布 201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6)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建华、江世贵、周发林、杨其彬、李涛、杨丽诗、苏天凤。
ⅠGB/T33110—2016
斑节对虾 亲虾和苗种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斑节对虾(PenaeusmonodonFabricius)亲虾和苗种的来源、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
验规则、判定规则和运输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斑节对虾亲虾和苗种的质量判定和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101.1 中国对虾 亲虾
GB/T15101.2 中国对虾 苗种
GB/T20361 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荧光检测法
GB/T25878 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IHHNV)检测 PCR法
GB/T28630.2 白斑综合征(WSD)诊断规程 第2部分:套式PCR检测法
NY5052 无公害食品 海水养殖用水水质
SC/T3018 水产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SC/T7202.2 斑节对虾杆状病毒诊断规程 第2部分:PCR检测法
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规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783号—1—2006)
3 术语和定义
GB/T151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亲虾 broodstock
用于繁殖后代的雌、雄虾个体。
4 亲虾
4.1 来源
来源于捕获自然海区或原、良种场提供的养殖个体。
4.2 质量要求
4.2.1 外观
亲虾体表光洁,色泽鲜艳,暗绿、深棕和淡黄色的横斑间隔明显;外表完整,体质健壮,头胸甲、腹节、
附肢及尾扇完好,额角完整无折断,无肢体损伤,无畸形,无黑鳃、红鳃、烂鳃、红腿、烂眼、褐斑、白斑、白
1GB/T33110—2016
黑斑等外观病症;对外界刺激反应灵敏,弹跳有力,游动正常;雌虾已交尾,纳精囊饱满微凸、呈乳白色,
雄虾第五步足基部可见乳白色精囊。
4.2.2 规格
见表1。
表1 斑节对虾亲虾规格
规格体长
cm体重
g
野生雌虾 ≥20 ≥120
野生雄虾 ≥15 ≥50
养殖雌虾 ≥16 ≥70
养殖雄虾 ≥14 ≥35
4.2.3 病害
不应检出白斑综合征病毒、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和斑节对虾杆状病毒。
5 苗种
5.1 来源
来源于省级及省级以上良种场或具有生产资质的苗种场。
5.2 质量要求
5.2.1 体长
体长不小于1.0cm。
5.2.2 外观
规格整齐,体色正常,体表光洁,集群现象明显,能逆水游动,对外界刺激反应敏感、活力强。
5.2.3 质量
质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斑节对虾苗种质量要求
序号 项 目 指 标
1 规格合格率 ≥95%
2 体色异常率 ≤1%
3 伤残率 ≤1%
4 死亡率 ≤0.3%
2GB/T33110—2016
5.2.4 病害
不应检出对虾白斑综合征病毒、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病毒和斑节对虾杆状病毒。
5.2.5 安全指标
不应检出氯霉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孔雀石绿。
6 检验方法
6.1 亲虾
6.1.1 外观
按照第4章的要求逐项检查亲虾及性腺发育情况。
6.1.2 体长
当虾体自然伸展时,用直尺(精度1mm)测量从眼柄基部至尾节末端的长度。
6.1.3 体重
用湿纱布将亲虾体表水分吸干后,用天平(精确度为0.1g)称重。
6.1.4 病害
不应检出对虾白斑综合征、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征。
6.2 苗种
6.2.1 规格合格率
直接用直尺(精度1mm)测量虾苗从眼柄基部至尾节末端的长度,每次取样不少于30尾。按式
(1)计算规格合格率。
规格合格率=合格苗种数/总苗种数×100%……………………(1)
6.2.2 死亡率、体色异常率、畸形伤残率
随机捞取不低于1000尾虾苗放入白色容器中,通过感官检验,统计死亡个体、畸形个体和伤残个
体,按式(2)、式(3)和式(4)计算死亡率、畸形率和伤残率。
死亡率=死亡苗种数/总苗种数×100% ……………………(2)
体色异常率=体色异常苗种数/总苗种数×100%……………………(3)
畸形伤残率=畸形伤残苗种数/总苗种数×100%……………………(4)
6.2.3 病害
白斑综合征的检疫方法按GB/T28630.2的规定执行,对虾传染性皮下及造血组织坏死征的检疫
方法按GB/T25878的规定执行,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的检疫方法按SC/T7202.2的规定执行。
6.2.4 安全指标
氯霉素按SC/T3018规定执行,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按《水产品中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残留量的测
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规定执行,孔雀石绿按GB/T20361规定执行。
3GB/T33110—2016
7 检验规则
7.1 亲虾
检验规则按GB/T15101.1的规定执行。
7.2 苗种
7.2.1 组批
人工养殖对虾以同一养殖池的为同一检验批,销售前按批检验。
7.2.2 取样方法
从育苗池5个不同的地方,各捞取不少于200尾虾苗。每批每个检验项目随机取样3次,计算3次
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7.2.3 判定规则
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应对原检验批加倍取样进行复检,也可申请第三方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如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检验批苗种为不合格。
7.2.4 计数方法
按GB/T15101.2的规定执行。
8 运输要求
8.1 运输用水
应符合NY5052的要求。
8.2 亲虾
8.2.1 应使用帆布底或塑胶底塑料膜袋充氧运输。运输前,每尾亲虾应在额剑上套3cm长乳胶管。
8.2.2 运输密度:每袋装海水10L~15L,雌虾宜放3尾/袋~6尾/袋,雄虾宜放8尾/袋~10尾/袋。
8.2.3 运输水温和盐度:运输时间6h内,宜为23℃~25℃;运输时间长于6h,水温宜为20℃~
23℃。目的地亲虾暂养池水温和盐度宜高于运输水温和盐度,且温差应小于3℃,盐度差应小于3。
8.3 苗种
8.3.1 应使用双层塑料膜运输袋(聚乙烯膜袋)充氧运输。
8.3.2 运输密度:每升海水放虾苗(体长1.0cm~1.2cm)1000尾~1200尾为宜,每袋充氧体积是海
水体积的1.5倍~2倍。
4GB/T33110—2016
8.3.3 运输水温和盐度:运输时间6h内,水温24℃~26℃为宜;运输时间6h~10h,水温22℃~
24℃为宜;运输时间长于10h,水温宜为20℃~22℃。运输用水与育苗池及养殖池的水温差应小于
3℃,盐度差应小于3。
5GB/T33110—2016
GB-T 33110-2016 斑节对虾 亲虾和苗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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