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1-030
L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1469—2015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
Semiconductormaterialscuttingfluid
2015-05-15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次
前言 Ⅰ …………………………………………………………………………………………………………
1 范围 1 ………………………………………………………………………………………………………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
3 技术要求 1 …………………………………………………………………………………………………
4 试验方法 2 …………………………………………………………………………………………………
5 检验规则 2 …………………………………………………………………………………………………
6 标志、包装、储存及运输 3 …………………………………………………………………………………GB/T31469—2015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半导体设备和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3)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扬州华裕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西安飞讯光电有限公司、扬州市职业大学、东方电气
集团峨嵋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起草人:缪德俊、徐蓉艳、缪立山、彭新玲、丁浩、郭倩、蒲学军、王香。
ⅠGB/T31469—2015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半导体材料切削液的各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存及运输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半导体材料线切割加工采用的切削液。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T3143 液体化学产品颜色测定法(Hazen单位———铂-钴色号)
GB/T4472—2011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6368 表面活性剂 水溶液pH值的测定 电位法
GB/T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247 粘度测量方法
GB/T11275 表面活性剂 含水量的测定
GB/T11446.1 电子级水
GB/T12582 液态烃类电导率测定法
GB/T15346—2012 化学试剂 包装及标志
3 技术要求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半导体及太阳能级晶体材料线切割用切削液要求
项目要 求
Ⅰ型 Ⅱ型 Ⅲ型
外观 无色或微黄透明液体
粘度
mPa·s(25℃)≤40 40~52 ≥52
密度
g/cm3(25℃)1.103~1.118 1.113~1.126 1.118~1.130
1GB/T31469—2015
表1(续)
项目要 求
Ⅰ型 Ⅱ型 Ⅲ型
色度
Hazen单位≤50
pH值(5%水溶液) 5.0~7.0
水分质量分数
%≤0.5
电导率
μS/cm≤10
4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优级纯试剂。所用水为GB/T11446.1规定的EW-1
级电子级超纯水,25℃在线电阻率不小于18.2MΩ·cm。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
明其他要求时,均按照GB/T601、GB/T603的规定配制。
4.1 外观
取半导体材料切削液100mL,在自然光照射下,目视进行检验。
4.2 粘度
按GB/T10247规定进行测量。
4.3 密度
按GB/T4472—2011中4.3.3的规定进行测量。
4.4 色度
按GB/T3143规定进行测量。
4.5 pH值
按GB/T6368规定进行测量。
4.6 水分质量分数
按GB/T11275规定进行测量。
4.7 电导率
按GB/T12582规定进行测量。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与抽样
5.1.1 每一合同批次或交货批次为一批次。
2GB/T31469—2015
5.1.2 抽样宜在线采样,在生产线上包装机台的采样口进行。成品抽样时,按照GB/T6678和
GB/T6680要求执行,样品放置时间不少于30min,让其稳定后开盖采样。采样时,用专用洁净采样器
自包装桶口插入料层深度的3/4处采样。水分质量分数按GB/T6682—2008中4.1和4.2要求执行。
检验数值处理按GB/T8170处理。
5.1.3 所采样品不少于1000mL,将所采样品混匀,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试剂瓶中,密封。瓶上粘贴
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生产厂自己采样品可简化标签)。一瓶
用于检验;另一瓶保存3个月备查。
5.2 检验项目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2.1 出厂检验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每批出厂的产
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2.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设备有较大变化时;
b) 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c) 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
6 标志、包装、储存及运输
6.1 标志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外包装标志内容应符合GB/T15346—2012中9.2.1规定。半导体材料切削液
产品随货应出具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生产单位名称;
b)产品名称;
c)批号;
d)净重;
e)型号;
f)本标准编号;
g)加盖检验合格专用章和检验员印章。
6.2 包装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成品采用塑料包装桶包装。
6.3 储存及运输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的成品和半成品应在专用场地储存,储存过程应注意防潮、防水、防晒。半导体
材料切削液按非危险化学品装运,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提轻放,严禁烈日暴晒,严禁与有毒物质混运,防
止污染。搬运时要轻提轻放,防止破损。GB/T31469—2015
GB-T 31469-2015 半导体材料切削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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