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20
B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6614—2011
麻
黄属种子质量分级
QualitygradingoftheChineseephedra(EphedraL.)seeds
2011-06-16发布 2011-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农业部牧草与草坪草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乌鲁木齐)。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巴图尔·贾帕、艾尼·库尔班、阿地力哈孜·阿地汗、朱秀梅、沙吾烈、阿娜尔、
阿依努尔、巴哈西。
ⅠGB/T26614—2011
麻黄属种子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麻黄属(EphedraL.)种子质量分级指标及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麻黄属种子的质量分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930.1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扦样
GB/T2930.2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净度分析
GB/T2930.3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GB/T2930.4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发芽试验
GB/T2930.8 牧草种子检验规程 水分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种子用价 seedutilizationvalue
种子样品中真正有利用价值的种子所占的百分率。
计算公式:
A=B×C×100% …………………………(1)
式中:
A———种子用价;
B———种子净度;
C———种子发芽率。
4 质量分级
4.1 质量分级原则
依据种子净度、发芽率、其他植物种子数、水分进行质量分级。
种子中不应含有检疫性植物种子。
4.2 质量分级标准
麻黄属种子质量分为一级、二级、三级。麻黄属种子的质量分级见表1。
表1 麻黄属种子质量分级
中文名 学名 级别净度/%发芽率/%其他植物种子数/(粒/kg)水分/%种子用价/%
麻黄属EphedraL.一 ≥97 ≥70 ≤100
二 ≥95 ≥60 ≤200
三 ≥90 ≥50 ≤300≤12.0≥67.9
≥57
≥45
1GB/T26614—2011
4.3 检验方法
4.3.1 扦样
种子批的最大批量为1000kg,允许差距5%,送验样品的最低限量为200g,扦样的具体方法按
GB/T2930.1的规定执行。
4.3.2 净度分析
净度分析试验样品最低限量为20g,重复两次,种子净度的检验方法按GB/T2930.2的规定执行。
4.3.3 其他植物种子数测定
计数其他植物种子的试验样品为200g,重复两次,其他植物种子数的检验方法按GB/T2930.3的
规定执行。
4.3.4 发芽试验
发芽温度选择在20℃~25℃,采取冷冻措施(7℃),初次计数为第7天,末次统计为第21天。发
芽试验的方法按GB/T2930.4的规定执行。
4.3.5 水分测定
水分测定送验样品最低重量为50g,采用高恒温烘箱法(130℃),烘前不需磨碎种子。水分测定的
检验方法按GB/T2930.8的规定执行。
5 评定方法
5.1 单项指标定级
根据表1净度、发芽率、其他植物种子数、水分进行单项指标的定级,三级以下定为等外。
5.2 综合定级
5.2.1 根据表1用净度、发芽率、其他植物种子数、水分四项指标进行综合定级。
5.2.2 四项指标均在表1同一质量级别时,直接定级。
5.2.3 四项指标有一项在三级以下,定为等外。
5.2.4 四项指标均在三级以上(含三级),其中净度与发芽率不在同一级别时,用种子用价取代净度与
发芽率。种子用价与其他植物种子数在同一级别,则按该级别定级;若不在同一级别,按低的级别定级。
2GB/T26614—2011
GB-T 26614-2011 麻黄属种子质量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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