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9206—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铵
2012-12-25发布 2013-01-2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GB 29206—2012
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硫酸铵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 硫酸和碳酸氢铵或氨水为原料 经中和反应制得 的食品添加剂 硫酸铵。
2 化学名称、 分子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化学名称
硫酸铵
2.2 分子式
(NH 4)2SO 4
2.3 相对分子质量
132.1 4(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 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无色或白色 取适量试样置于 50 mL烧杯中,在自然光下观察
色泽和状态 状态 晶体或小颗粒
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硫酸铵 [(NH 4)2SO 4]含量 ,w/% 99.0~100.5 附录A中A.4
灼烧残渣 ,w/% ≤ 0.25 附录A中A.5
硒( Se)/(mg/kg) ≤ 30 附录A中A.6
铅( Pb)/(mg/kg) ≤ 3 附录A中A.7
砷( As)/(mg/kg) ≤ 3 GB/T 5009.76 GB 29206—2012
2 附录A
检验方法
A.1 警示
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 措施。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 GB/T 6682 —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 标准滴定溶液、杂质 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
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A.3.1 试剂和材料
A.3.1.1 氯化钡溶液: 100 g/L。
A.3.1.2 盐酸溶液: 1+1。
A.3.1.3 乙酸铅溶液: 80 g/L。
A.3.1.4 乙酸铵溶液: 100 g/L。
A.3.1.5 氢氧化钠溶液: 40 g/L。
A.3.1.6 氯化钡溶液: 100 g/L。
A.3.2 鉴别方法
A.3.2.1 铵离子鉴别
在试样中加入氢氧化钠溶液,释放出的氨气,可使湿润石蕊试纸变 蓝。加热可促进 试样分解。
A.3.2.2 硫酸根离子鉴别
A.3.2.2.1 取约1 g试样,溶于 20 mL水,加入氯化钡溶液,即产生白色沉淀,此白色沉淀不溶于盐酸溶
液。
A.3.2.2.2 取约1 g试样,溶于 20 mL水,加入乙酸铅溶液,即产生白色沉淀,此白色沉淀溶于乙酸铵溶
液。
A.3.2.2.3 取约1 g试样,溶于 20 mL水,加入盐酸 溶液不产生沉淀。
A.4 硫酸铵[(NH4)2SO4]含量的测定
A.4.1 方法提要
在中性溶液中,铵盐与甲醛作用生成相当于铵盐含量的酸,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
液滴定。
A.4.2 试剂和材料
A.4.2.1 甲醛溶液: 1+1。将200 mL甲醛加入 200 mL水中,混匀,加入 2滴酚酞指示液,滴加氢氧化
钠溶液( 1 mol/L)至溶液呈微粉红色。
A.4.2.2 氢氧化钠 标准滴定溶液: c(NaOH )=1 mol/L。
A.4.2.3 酚酞指示液: 10 g/L。
A.4.3 分析步骤
称取约2 g试样,精确至 0.000 2 g,置于 250 mL锥形瓶中 ,加入 100 mL水溶解试样 ,加入 40 mL甲
醛溶液, 混匀,放置 30 min,加入 2滴酚酞指示液, 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粉红色,并保持 5 min GB 29206—2012
3 不褪色。
同时做空白试验,除不加试样外,其他加入的试剂量与 试样溶液 的完全相同,并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
A.4.4 结果计算
硫酸铵 [(NH 4)2SO 4]含量的质量分数 w1,按式( A.1)计算:
1001000) (0
1 mMVVcw
%„„„„„„„„„„„ „(A.1)
式中:
c——氢氧化钠 标准滴定溶液浓度的准确数值 ,单位为摩尔每升( mol/L);
V——滴定试样溶液 所消耗氢氧化钠 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 ,单位为毫升( mL);
V0——滴定空白试样溶液 消耗氢氧化钠 标准滴定溶液体积的数值,单位为毫升( mL);
m——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 g);
M——硫酸铵 [1/2(NH 4)2SO 4]摩尔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每摩尔( g/mol)(M=66.07);
1000—— 换算因子 。
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 绝对差值不
大于 0.3%。
A.5 灼烧残渣的测定
A.5.1 试剂和材料
硫酸溶液: 1+33。
A.5.2 仪器和设备
A.5.2.1 瓷坩埚: 50 mL。
A.5.2.2 高温炉:温度可控制在 800 ℃±25 ℃。
A.5.3 分析步骤
称取约1 g试样,精确至 0.000 2 g。置于预先于 800 ℃±25 ℃灼烧至质量恒定 的瓷坩埚中,滴加硫酸溶
液使试样润湿,于电炉上 慢慢加热,直到 所有试样挥发,冷却。加入 0.1 mL硫酸溶液润湿残渣, 继续加热
至硫酸蒸气逸尽 。置于 800 ℃±25 ℃高温炉中灼烧至质量恒定。
A.5.4 结果计算
灼烧残渣 含量的质量分数 w2,按式( A.2)计算:
%1002 1
2 mm mw
„„„„„„„„„„„ „„(A.2)
式中:
m1——瓷坩埚和残渣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 g);
m2——瓷坩埚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 g);
m—— 试样的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 g)。
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 绝对差值不
大于 0.03%。
A.6 硒(Se)的测定
A.6.1 试剂和材料
A.6.1.1 环己烷。
A.6.1.2 盐酸羟胺。
A.6.1.3 盐酸溶液 :1+2。
A.6.1.4 氨水溶液: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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