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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1.040 Y 75 备案号:51138-2016 海 南 DB46 省 地 方 标 准 DB 46/T 370.1—2016 黎族服饰 第 1 部分 术语 2016 - 07 - 15 发布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 - 10 - 15 实施 发 布 DB46/T 370.1—2016 前  言 DB 46/T 370《黎族服饰》分为6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哈方言服饰; ——第3部分:杞方言服饰; ——第4部分:润方言服饰; ——第5部分:赛方言服饰; ——第6部分:美孚方言服饰。 本部分为DB 46/T 37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和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海南省民族研究所、海南省民族宗教事 务委员会、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海南省标准化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华云、李廷秀、黄友贤、刘鸿刚、容炜俊、符明智、刘实葵、王国才、陈泰 伍、云晗、孙林芳、吴若娜、王娇娇、丁丁。 I DB46/T 370.1—2016 引  言 黎族是海南省世居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海南岛中、南部地区,即三亚市、五指山市、东方市、 乐东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 江黎族自治县等,少量散居在儋州市、万宁市、屯昌县等地。据2013年最新人口统计数字显示,黎族人 口1 47 . 5 9 万人,约占海南省总人口的16.36%,居住面积约占海南岛陆地总面积的1/2。 黎族服饰是在黎族社会历经漫长的发展、演变积淀而成的,凝聚着黎族人民的智慧和精神,其在审 美和实用方面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对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服饰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地理位 置的限制,历史上,黎族与外界的交流相对闭塞,黎族社会保留了中华民族最为原始的服饰文化特点, 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地方特色和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对于探讨海南黎族的社会发展历史、文化艺术、 宗教信仰、生产生活和民风习俗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 中,海南黎族社会逐渐形成了多个不同方言的群体(20世纪50年代后明确为哈、杞、润、赛和美孚五大 方言)各方言群体间也形成了各自的服装风格和特点,虽然每个方言服饰有各自的特色,但不失其共同 的特征,如女子服装上衣以蓝、黑两色为主,无领无纽,对襟或贯首式;下装为长短不一的织花筒裙。 黎族服饰是具有典型特色的少数民族服饰之一,其艺术特征代表了中国为数不多的热带民族的服饰 艺术成就,它不仅代表了该民族的品格和追求,而且浓缩了黎族人民对自然事物最基本的认识。黎族在 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艺术风格的服饰文化,其纺、染、织、绣等四大工艺,对中国 棉纺技术的发展有着重大的贡献。2009年10月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列入《急 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黎族服饰经历了从无纺布到有纺布的发展阶段,这同世界服饰的发展历程相一致。早在三千多年以 前,无纺布的代表——树皮衣就已在海南岛流传,黎族社会现存的树皮衣制作技艺便是黎族先民使用无 纺布的历史见证。春秋战国时期,汉文史籍中有了“岛夷卉服,厥篚织贝”的记载,这是对海南岛黎族 先民纺织技艺的最早记录。麻纺在黎族纺织史上占据重要地位,黎族妇女利用火索麻、羊蹄藤、榼子藤 等野生植物,经过砍剥、水煮、浸泡、去胶、纺纱、染色等工序,制成植物纤维用于织布,制作生活必 需品。随后,黎族妇女又利用棉花纤维,经纺、染、织、绣等工序,制成日常生产生活中的衣帽、被褥 等生活用品。个别地区的黎族妇女还掌握了丝织技艺,织造出珍贵的丝织衣物。黎族织锦的最终目的, 就是为了生产衣帽、被褥、挂包等生活用品,其中,黎族服饰凝聚了黎族纺织技艺的纺、染、织、绣、 裁五大工艺,具有极高的社会实用价值、学术研究价值和艺术价值。 汉代以前,黎族人口分布于海南岛沿海各地,唐宋以后,随着封建统治阶级加强对海南岛的统治和 开发,随着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多,海南岛沿海各地的黎族人口不断向岛内陆迁徙,海南岛人口的分布格 局由汉代的“汉在北,黎在南”演变成宋代以后的“汉在外围,黎在中部山区”的局面,一直延续至今。 随着海南岛的开发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加快,黎族服饰文化与汉族及其他民族文化之间交流融合的 加强,以及整个社会文化的逐渐趋同,都对黎族传统服饰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形成了极大冲击。在现代工 业文明的发展之中,由于黎族服饰制作和传承过程的复杂性和高成本,使得黎族服饰文化的发展和传承 在现代文明中遭遇了不可承受之痛,许多民间手工艺已经消失于无形之中,黎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正在 逐渐消失。如果不采取积极的措施保护这一优秀的民族文化,或许将来的黎族子孙后代仅能在同时代只 言片语的文献中猜测其原貌,这将是黎族文化乃至中华民族文化的重大损失。2009年9月,联合国教科 文组织将黎族纺染织绣技艺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II DB46/T 370.1—2016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本着记录和传承黎族传统服饰文化的目的,特制定以20世纪50年代前普遍流 行的款式为主的系列标准。黎族不仅五大方言的服饰各有不同的风格和特点,各方言内部也因小方言或 居住地域等因素的差异,在服饰特征上也有较为明显的区别。黎族服饰系列标准在记录服饰品类方面主 要以五大方言为区分,同时兼顾各方言内部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服饰类别,由于篇幅有限,各方言内部所 有的服饰类别无法在此一一记录。黎族服饰系列标准的制定结合了黎族传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导向和企业的需求,能真实反映出黎族服饰的发展变化情况,遵循科学合理、兼容并包、传统与个性并 存的建设思路。在标准编制期间,邀请黎族服饰行业内的优秀专家与标准化信息所的标准化专业技术人 员一道,在共同研讨的基础上起草黎族服饰系列地方标准。通过标准化的手段挖掘黎族传统服饰的深层 内涵,结合现代服装工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的优势,对黎族传统服饰和制作工艺进行科学的整理和归纳, 为黎族服饰的设计、生产、科研、教学、贸易提供统一规范,以促进整个民族服装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本标准的设计原则以以20世纪50年代前普遍流行的款式为主。 III DB46/T 370.1—2016 黎族服饰 第 1 部分 术语 1 范围 本部分界定了黎族服饰常用的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黎族服饰设计、生产、科研、教学、贸易及其相关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03 鞋类术语 GB/T 15557 服装术语 FZ/T 80008 缝制帽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03、GB/T 15557和FZ/T 8000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 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703、GB/T 15557和FZ/T 80008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黎锦 以棉、麻为原料,采用腰织、机手工织制的图案丰富、色彩斑斓的黎族织锦品种,包括单面锦、双 面锦等。单面锦的技艺特点是采用通经通纬法织造,正面花纹图案清晰,色彩丰富,背面无花纹图案, 无线头显露,锦面洁净;双面锦正反两面的花纹图案、色彩一致。见图1。 注:黎锦是黎族妇女经纺、染、织、绣四大工艺,采用通经通纬、通经断纬技艺织造而成的织锦产品。最初为制作 黎族服饰的布料,后发展演变出壁挂、案布、挂包等织锦品。 a) 图1 单面锦 黎锦 1 DB46/T 370.1—2016 b) 双面锦 图 1 (续) 3.2 双面绣 黎族织锦刺绣技艺之一,是用色线在面料的正反两面绣制同样花纹图案和颜色的技艺。见图2。 注:双面绣的特点是采用均匀排列针脚、隐藏线头线尾的特殊针法,其针法疏密均匀,图案轮廓分明,丰富刚健。 双面绣技艺为黎族润方言妇女普遍采用,绣品多作为上衣下摆四周、腰间、袖口等部位的装饰。 图2 双面绣锦布 3.3 絣染 中国古代三大印染技术之一,其作法是用白色纱线作经线,绷在长约180 cm“工”字型的架上,用 黑线在经线上扎结成各种图案,然后把经线拆下染色、晒干,除去扎结,上腰织机织造。 注:絣染技艺最大特点是“先染后织”,即先将白色纱线绷绕在扎架上,用黑细线根据图案需求进行扎结,后将扎 结好的经线入染、晒干、解结,最后上腰织机织造。此技艺为黎族美孚方言妇女普遍采用,部分地区的哈方言、 杞方言妇女也掌握此类技术。 3.4 头饰部分 2 DB46/T 370.1—2016 3.4.1 鬃结 黎族男子用红、黑色布条缠绕成各种式样的鬃结于前额、脑后、头顶部中间的发髻形状。缠绕的顺 序、形状相当严格,不能相互假借或抄袭,作为区分不同血缘氏族、部落的标志,上插骨、银、铜等发 簪和雁翎以及毫猪毛等。 3.4.2 头巾 用于缠头的长布条,黑色、蓝色、红色等颜色布料为底,两端或通身以彩色刺绣花纹图案装饰。见 图3。 注:男子头巾为无花纹图案的黑、蓝、红等色布条,妇女头巾为刺绣彩色花纹图案的黑蓝色布条,规格约为150 cm×30 cm,戴时将布条对折成条状,缠于头上。哈应型头巾为蓝黑色布条,两端刺绣方形彩色花纹图案,黎族哈方言 哈应土语、赛方言、部分杞方言妇女通用;美孚型头巾以蓝黑色锦布为底,两端刺绣彩色花纹图案,坠有细穗; 杞型头巾多为风帽式,以蓝黑色锦布为底,两端彩织大型花纹图案,常以彩色珠子装饰两端边缘,并留有编织 而成的长穗条,为通什地区妇女常用。 a) 美孚方言妇女头巾 b) 风帽式头巾 图3 头巾 3.4.3 头帕 用于包头的方形布块,有黑色、蓝色、白色等多种颜色。 注:老年妇女多用。 3.4.4 梳 3 DB46/T 370.1—2016 用于固定发髻或装饰作用的梳状饰物,由竹、木、骨、银、铜等材料制成。 3.4.5 发髻 挽于脑后或额前的发束。 注:妇女挽发髻于脑后,男子挽于额前。 3.4.6 簪 3.4.6.1 骨簪 又称人形骨簪,用于固定妇女发髻并其装饰作用的骨质簪子,以鹿骨、牛骨雕刻而成,有单人头、 双人头两种,簪头常坠有珠铃串、彩穗等。见图4。 注:人形骨簪为黎族润方言妇女特有,是妇女礼服饰物,润方言妇女盛装时必戴。 a) 润方言单人头骨簪 图4 骨簪 4 DB46/T 370.1—2016 b) 润方言双人头骨簪 图 4 (续) 3.4.6.2 头插牌 用于装饰妇女发髻的组合饰物,由骨、银、铜等材料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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