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 条例
(2021年2月24日绵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26日四川
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批准)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三章 不文明行为治理
第四章 保障与促进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规
— 1 — 范公民文明行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的规范、不文明行为的治
理和文明行为的保障与促进工作,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文明行为,是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恪守社会主义道德,维护公序良俗,尊重他人合法权利,体现
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
第三条 本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
织实施、 社会协同推进、 公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德治、
法治、自治相结合,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第四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推进本
行政区域内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市、 县(市、 区)精神文明建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规划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
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文明行为促进工
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
职责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文明行
为促进工作。
— 2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文明行为宣传和引导,协助做
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第七条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其他组织和公民应当
积极参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
第八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
俗和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参与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 家庭美德和
个人品德建设。
第九条 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倡导和鼓励下列行为:
(一)尊崇英烈,拥军优属;
(二)见义勇为,抢险救灾;
(三)乐于助人,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四)无偿献血;
(五)扶贫济困、 服务社区、 保护 环境等学雷锋志愿服务活
动;
(六)关 爱失独家庭、 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和残障人士等特
— 3 — 殊群体;
(七) 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
(八)其他公益行为。
第十条 保护绵阳 特色文化资源,倡导和鼓励下列行为:
(一) 弘扬“两弹一星”精神和 抗震救灾精神;
(二)保护和传 承嫘祖文化、 大禹文化、 三国 蜀汉文化、李
白文化、 文昌文化、红色文化、 三线建设文 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和
羌族、白马藏族等民族文化资源;
(三)保护和传 承本市羌年、禹的传说、跳曹盖、 文昌洞经
古乐、口弦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十一条 践行绿色健康生活,倡导和鼓励下列行为:
(一)尊重自 然,爱护环境,节约水、电、气等公共 资源;
(二)参与全民 阅读、全民 健身活动;
(三)推行 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等健康文明用 餐方式;
(四)适 量点餐,践行 光盘行动;
(五) 节俭操办婚丧祭贺等事宜;
(六)文明 祭祀,以植树、献花等方式开展祭祀活动;
(七)优 先选择步行、 骑自行车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出
行;
(八)其他 绿色环保健康生活行为。
— 4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 场所秩序,遵守下列规范:
(一) 着装得体,用 语礼貌;
(二)不 高声喧哗,轻声接打电话,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
音不影响他人;
(三) 购买商品和等 候服务时依次排队,遵守 排队“一米
线”规则;
(四) 乘坐电梯先下后上,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
(五) 饲养宠物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
(六) 开展商业经营、健身娱乐等活动 时,合理 使用场地
不以噪音或者其他方式影响他人;
(七)观 赏文艺演出和体育 比赛时,遵守观 赏礼仪,服从
现场管理,文明 喝彩助威;
(八)爱护公共设施设 备,不践 踏绿地,不攀折花木,不
躺卧座椅,不占用盲道;
(九)其他维护公共 场所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维护公共 卫生,遵守下列规范:
(一)维护公共 场所干净、整洁,爱护和合理 使用环境卫
生设施;
(二)在公共 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患有传染性
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
— 5 — (三) 依法配合相关单位 开展检验检测、隔离治疗等措施
和流行病学调查, 如实提供有关 情况;
(四)文明 如厕,保持公 厕卫生;
(五)其他维护公共 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 文明 出行,遵守下列规范:
(一) 驾驶机动车通过人行 横道时应当礼让行人;
(二) 乘车人应当在 站点上下公共 交通工具;
(三)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时依次候车,先下后上,主动为
老、弱、病、残、孕和携带婴幼儿的乘客让座;
(四) 电动自行 车驾乘人员应当 佩戴安全头盔;
(五) 出租车驾驶员文明 载客、 规范 服务,不 甩客、 不拒载;
(六)其他维护道 路交通安全秩序的规范。
第十五条 文明 旅游,遵守下列规范:
(一)尊重当 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 宗教信仰;
(二)遵守 旅游场所规定,自 觉维护旅游秩序;
(三) 爱护文物古迹、旅游设施等 旅游资源,不在文 物古
迹上涂写、刻画;
(四) 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五)其他文明 旅游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反对餐饮浪费,遵守下列规范:
— 6 —(一)国家机关、 企业事业单位、 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应当严格落实有关规定, 杜绝餐饮浪费;
(二)各单位 食堂应当建 立健全节约用餐制度,按照用 餐
人数采购、配餐;
(三) 餐饮经营者应当引导 消费者节约用餐,不得设置最
低消费,餐后主动协助 打包。
(四)其他 反对餐饮浪费的行为规范。
第十七条 维护 网络文明,遵守下列规范:
(一)文明 互动,理 性表达;
(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 ,保护公民个人 信息,拒绝网络
暴力;
(三)不造谣、不信谣、不传 谣,抵制网络谣言和不良 信息;
(四) 网络运营者应当传 播健康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
(五)其他维护 网络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八条 维护 医疗秩序,遵守下列规范:
(一)行 医应当遵守各 项诊疗服务制度,尊重 患者隐私,
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就医应当遵守各 项诊疗管理制度,尊重和 配合医护
人员;
(三) 医疗纠纷应当通过合法 途径解决;
— 7 — (四)其他维护 医疗秩序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维护 校园文明,遵守下列规范:
(一) 立德树人,尊 师重教,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 化,培
育优良 校风,建设 安全文明 校园;
(二)加强 师德师风建设,尊重 爱护学生,培养学生良好
的文明行为 习惯;
(三)尊 敬师长,团结同 学,遵守 教育教学秩序;
(四)其他维护 校园文明的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维护社区和 谐,遵守下列规范:
(一)遵守市民公 约、居民公 约、业主公 约;
(二)规范 使用公用设施、公共区域;
(三)规范有序 停放车辆;
(四) 控制室内噪声,避免干扰他人;
(五)按照规定 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六) 妥善处理废旧衣物、电器、 家具等 物品,不 乱弃乱扔;
(七)其他维护社区和 谐的文明行为规范。
第二十一条 维护农村环境卫生,遵守下列规范:
(一)保护自 然生态环境,保护传统村 落和乡村 风貌;
(二)保持村镇道 路、房前屋后卫生、整洁,按照规定 分类
投放生活垃圾;
— 8 —
法律法规 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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