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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160.10 X 63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2104—2011 绿色食品 配制酒 Green food--Mixed wine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1-12-01实施 2011-09-01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NY/T 2104--2011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葳、李鹏、柳琪。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 I NY/T 2104—-2011 绿色食品 配制酒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配制酒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配制酒(包括植物类配制酒、动物类配制酒、动植物类配制酒和其他类配制 酒)。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57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发酵酒卫生标准 GB/T4789.2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酒类检验 GB/T5009.35—2003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5009.48蒸馏酒与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49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5009.97食品中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5009.141—2003食品中诱感红的测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0344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T15038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T23495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NY/T392绿色食品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 NY/T6583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1056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厅业标准信息服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配制酒mixed wine 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为酒基,加人可食用的辅料或食品添加剂,进行直接浸泡或复蒸馏、调配、混合或 再加工制成的、已改变了其原有酒基风格的酒。 注:配制酒又称露酒,分为植物类配制酒、动物类配制酒、动植物类配制酒和其他类配制酒。 3. 2 1 NY/T 2104—2011 植物类配制酒mixed wine fromplant 利用植物的花、叶、根、茎、果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植物香及有效成分的配制 酒。 3.3 动物类配制酒mixed winefrom animal 利用食用动物及其制品为香源及营养源,经再加工制成的、具有明显动物脂香及有效成分的配制 酒。 3. 4 mixed wine from plant and animal 动植物类配制酒 同时利用动物、植物有效成分制成的配制酒。 4要求 4.1原料及生产加工 4.1.1配制酒的原料应符合GB2757、GB2758和NY/T392的要求及绿色食品对生产原料的有关 规定。 4. 1.2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绿色食品生产加工规定。 4.1.3不应使用转基因原料生产绿色食品配制酒。 4.2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 官 指 标 项目 植物类 动植物类 其他类 动物类 色泽 透明无色液体或具有该品种酒固有的色泽 澄清度 澄清透明,无沉淀、杂质及悬浮物 具有相应的植物香和 具有相应的动物脂香 具有相应的动植物香 具有本类型酒应有 香气 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和酒香,诸香和谐纯正 的香气,诸香和谐纯正 滋味 具有该产品固有的滋味,醇和、舒顺协调,无异味。 风格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12个月以上的瓶装产品允许出现少量的沉淀。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酒精度(20℃),%(体积分数) 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滴定酸(以乙酸计),g/L 6.0 总糖(以葡萄糖计),g/L ≤200 具有保健功能的配制酒还应符合保健食品的相关要求。 4.4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2 NY/T 2104—-2011 表 3 卫生指标 项 指标 目 苯甲酸”,g/kg 不得检出(<0.0018) 山梨酸",g/kg ≤0.2 糖精钠,g/kg 不得检出(<0.003) 环已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g/kg 不得检出(<0.0002) 合成着色剂(定性) 阴性 甲醇,g/100mL ≤0. 04 氰化物(以 HCN计),mg/ L ≤2 铅(以 Pb计),mg/L ≤1(以蒸馏酒为酒基),≤0.2(以发酵酒为酒基) 锰(以 Mn计),mg/ L ≤2 总二氧化硫(SO),(mg/L) 不得检出(≤1) 展青霉素°,μg/ L 50 菌落总数°,cfu/mL 09> 大肠菌群,MPN/100mL <3 致病菌(沙门氏菌、致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本表指标系指60度蒸馏酒的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者,按60度折算。 适用于酒精度≤24%(体积分数)的产品; 合成着色剂具体检测项目视产品色泽而定; 适用于以蒸馏酒为酒基的产品; 适用于以发酵酒为酒基的产品; 适用于以苹果酒、山楂酒为酒基的发酵酒。 4.5净含量 净含量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酒精度、滴定酸、总糖 按GB/T15038的规定执行。 5.2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 按GB/T23495的规定执行。 5.3环已基氨基磺酸钠 按GB/T5009.97的规定执行。 5.4合成着色剂 按GB/T5009.35—2003中9.3和GB/T5009.141--2003中5.1的规定执行。 5.5甲醇、氰化物、铅、锰 按GB/T5009.48的规定执行。 5.6总二氧化硫、展青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致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T5009.49和GB/T4789.25的规定执行。 5.7净含量 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检验规则 按NY/T1055的规定执行。 3 NY/T 2104—2011 7 标志、标签 7.1标志 产品销售和运输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标注办法按《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 册》的规定执行。储运图示按GB/T191的规定执行。 7.2标签 应符合GB7718及GB10344的要求。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包装应符合NY/T658及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无漏气、 漏酒现象。外包装应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并符合相应的标准。 8.2运输和存 按NY/T1056的规定执行。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清洁,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 卸时应轻拿轻放。存放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成品不应与潮湿地面 直接接触;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温度宜保持在5℃~35℃;贮存温 度宜保持在5℃~25℃。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 之台 NY/T 2104—2011 7 标志、标签 7.1标志 产品销售和运输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标注办法按《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 册》的规定执行。储运图示按GB/T191的规定执行。 7.2标签 应符合GB7718及GB10344的要求。 8包装、运输和贮存 8.1包装 包装应符合NY/T658及食品卫生标准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无漏气、 漏酒现象。外包装应使用合格的包装材料,并符合相应的标准。 8.2运输和存 按NY/T1056的规定执行。运输和贮存时应保持清洁,避免强烈振荡、日晒、雨淋,防止冰冻,装 卸时应轻拿轻放。存放地点应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成品不应与潮湿地面 直接接触;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物品同贮同运。运输温度宜保持在5℃~35℃;贮存温 度宜保持在5℃~25℃。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 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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