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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7.220.10 X 66 NY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NY/T 9012011 代替NY/T901—2004 绿色食品 香辛料及其制品 Green food-Spices and its products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2011-09-01 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 NY/T 901-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NY/T901--2004《绿色食品香辛料》,与NY/T901—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变化如下: -增补了即食香辛料调味粉的内容; 一增加了干制香辛料和即食香辛料调味粉的定义; 删除了有害杂质的定义; 修改了香辛料和缺陷品的定义; 一一增加总砷、黄曲霉毒素(BI、B2、Gi和 G2的总量)、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等限量指标; -删除了乐果、甲萘威、杀硫磷、毒死蜱、灭多威、马拉硫磷、氯氰菊酯等7种农药的限量指标; 修改了铅和大肠杆菌等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产 品及转基因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杭州)、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成都)、浙江工 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恒、夏兆刚、郑蔚然、雷绍荣、袁玉伟、郭灵安、王强、欧阳华学、孙彩霞、杨桂 玲、丁玉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NY/T 901--2004。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I NY/T 901—2011 香辛料及其制品 绿色食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香辛料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 装、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4789.5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 171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22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的测定 GB/T5009.23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B2、G1、G2的测定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2729.6香辛料和调味品 水分含量的测定(蒸馏法) GB/T12729.7香辛料和调味品总灰分的测定 GB/T 12729.9 香辛料和调味品酸不溶性灰分的测定 GB1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23502食品中赭曲霉毒素A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范 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信息服务平台 NY/T 393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NY/T 394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NY/T 658 3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 NY/T 1056 绿色食品贮藏运输准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 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 1 NY/T 901—2011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香辛料spices 常用于食品加香调味,能赋予食品以香、辛、辣等风味的天然植物性产品。 3. 2 于制香辛料 driedspices 各种新鲜香辛料经干制之后的产品。 3.3 即食香辛料调味粉ground spices forready to eat 干制香辛料经研磨和灭菌等工艺过程加工而成的,可供即食的粉末状产品。 3. 4 缺陷品defective spice 外观有缺陷(如未成熟、虫蚀、病斑、破损、畸形等)的香辛料产品。 4要求 4.1环境 香辛料产地应符合NY/T391的规定。 4.2生产和加工 4.2.1生产过程中农药的使用应符合NY/T393的规定。 4.2.2生产过程中肥料的使用应符合NY/T394的规定。 4.2.3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4.2.4加工过程中不应添加各种合成色素。 4.2.5加工过程中不应使用硫黄。 4.3感官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 官 指 标 项目 干制香辛料 即食香辛料调味粉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形态和色泽,无霉变和 粉末状,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无霉变和结块 形态和色泽 腐烂现象 现象 气味和滋味 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辛、辣风味,无异味 杂质 ≤1 g/ 100 g 无明显杂质 ≤7 g/ 100 g 缺陷品 服务平 4.4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NY/T 901—2011 表2理化指标 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指 标 项 目 干制香辛料 即食香辛料调味粉 水分 <12 总灰分 <10 酸不溶性灰分 9> 磨碎细度(以0.2mm筛上残留物计) <2. 5 4.5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卫生指标 指 标 项 目 干制香辛料 即食香辛料调味粉 铅(以Pb计),mg/kg 镉(以 Cd计),mg/ kg ≤0. 1 总砷(以 As计),mg/kg 0. 2 总汞(以 Hg计),mg/ kg ≤0. 02 黄曲霉毒素(Br、Bz、G和 Gz的总量),μg/kg <10 黄曲霉毒素Bi,μg/kg 赭曲霉毒素 A,μg/ kg 菌落总数,cfu/g 009V <25 霉菌,cfu/g 大肠菌群,MPN/g <3 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4.6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 5.1.1形态、色泽、气味和滋味 按GB/T15691的规定执行。 5.1.2杂质和缺陷品 用感量为0.01g的天平称取试样100g~200g,平摊于瓷盘中,分别出杂质和缺陷品,并称量。 用式(1)和式(2)分别计算杂质和缺陷品含量: mi × 100 (1) 1 = m m² ×100 (2) r2= m 式中: 杂质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ri- 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 mi- 杂质质量,单位为克(g); -缺陷品含量,单位为克每百克(g/100g); 3 NY/T 901—2011 m2 缺陷品质量,单位为克(g)。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 按GB/T12729.6的规定执行。 5.2.2总灰分 按GB/T12729.7的规定执行。 5.2.3酸不溶性灰分 按GB/T12729.9的规定执行。 5.2.4磨碎细度 按GB/T15691的规定执行。 5.3卫生指标 5.3.1铅 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 5.3.2镉 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5.3.3总砷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5.3.4汞 按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5.3.5黄曲霉毒素(BI、B2、GI和Gz的总量) 按GB/T5009.23的规定执行。 5.3.6黄曲霉毒素Bl 按GB/T5009.22的规定执行。 5.3.7赭曲霉毒素A 按GB/T23502的规定执行。 5.3.8菌落总数 按GB4789.2的规定执行。 5.3.9霉菌 按GB4789.15的规定执行。 5.3.10大肠菌群 按GB4789.3的规定执行。 5.3.11沙门氏菌 按GB4789.4的规定执行。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5.3.12志贺氏菌 按GB/T4789.5的规定执行。 5.3.13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GB4789.10的规定执行。 5.4净含量 按JF1070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按NY/T1055的规定执行。 4 NY/T 901-2011 7标志和标签 7.1标志 产品包装应有绿色食品标志,标注办法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 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规定执行。 7.2标签 按GB7718的规定执行。 包装、运输和贮存 8 8.1包装 按NY/T658的规定执行。 8.2运输和贮存 按NY/T1056的规定执行。 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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