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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1.220 CCS B 41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63/T 2029—2022 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2022 - 03 - 10 发布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 - 04 - 10 实施 发 布 DB63/T 2029—2022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青海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秀英、傅义娟、林元清、炊文婷、张燕、张总超、应兰、张晓英、李万顺、 冯洪恩、张德才、陈长江、马元莲、陶景莲、范晓荣。 本文件由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监督实施。 I DB63/T 2029—2022 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的组织准备、建立病例定义、调查范围、现场调查、追溯追踪 调查、抽样检测、数据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及方法。 本文件适应于家猪、野猪和软蜱等易感动物非洲猪瘟流行病学调查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18648 非洲猪瘟诊断技术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病例定义 Case Definition 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中,用于确定流行病学单元“发病 ”与否的一套标准。分为个体病例和群体 病例。包括可疑病例、疑似病例、确诊病例。 3.2 流行病学单元 Epidemiological Unit 具有发生非洲猪瘟明确的流行病学关系、暴露于非洲猪瘟病毒的可能性大体相同的易感动物或易感 动物群,如处于同一环境或饲养管理方式相同的易感动物。 3.3 疫点 Epidemic Point 发生非洲猪瘟的场、户、舍、场地、运载工具等。 3.4 疫区 Epidemic Area 非洲猪瘟暴发并流行涉及的区域。即病猪所在地自然村或疫点外延3公里范围。 3.5 1 DB63/T 2029—2022 受威胁区 Threatened Area 与疫区相邻并存在该疫区非洲猪瘟传入风险的区域。无野猪活动的地区,从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 公里;有野猪活动的地区,从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0公里。 3.6 现场调查 Site Investigation 发生动物疫情时,在疫点、疫区、受威胁区进行相关流行病学资料和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调查的 对象包括被选择的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市场等,并通过采样进行核实诊断。 3.7 追溯调查 Retrospective Investigation 对第一例可疑病例发病前至少1个潜伏期内,引入疫点的所有易感动物、风险物品、运输工具和人 员进出等进行溯源调查。 3.8 追踪调查 Follow-up Investigation 对第一例可疑病例发病前至少1个潜伏期内以及疫情发生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输出的易感动物、 相关产品、运载工具以及密切接触人员的去向进行追踪调查。 3.9 个体表观流行率 Individual Apparent Prevalence 通过监测直接计算获得的流行率,是检测阳性结果数和检测动物总数的比例。 3.10 群体表观流行率 Population Apparent Prevalence 动物疫病检测阳性场户数与检测场户数的比例。 3.11 真实流行率 True Prevalence 真实流行率(TP)=(AP+Sp-1)/(Se+Sp-1)。式中: AP为表观流行率;Se为敏感性,取值范围0-1; Sp为特异性,取值范围0-1。 3.12 发病风险 Onset Rist 特定时间内猪群非洲猪瘟新发病例数与风险猪群生猪数量的比例。 3.13 风险评估 Risk Assessment 2 DB63/T 2029—2022 以发生非洲猪瘟风险因素为研究对象,说明每种风险因素产生、发展、消亡的规律,评估由每种风 险因素导致的可能非洲猪瘟疫情对辖区猪养殖业产生的损害概率与程度。 3.14 后果评估 Consequence Assessment 猪群感染非洲猪瘟后发病、死亡、生产能力下降,公共卫生后果以及监控花费,赔偿损失,潜在贸 易损失,对环境的不良后果进行的综合评估。 3.15 风险管理 Risk Management 依据非洲猪瘟发生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得到的结论,制定风险管理方案并付诸实施的过程。 3.16 风险交流 Risk Sharing Communication 在风险分析期间,风险分析人员和相关利益方对风险信息和分析结果,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的过程。 4 组织准备 4.1 人员准备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非洲猪瘟怀疑发病的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 成现场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方案的制订、现场勘查和访谈、数据采集和分析、制订采样方案、采集样 品,工作组与地方有关部门间的协调等工作。 4.2 物资准备 开展调查时应必备车辆、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消毒剂、垃圾袋、自封袋、标签、记号笔、调查表、 检测采样信息表、解剖器械、不含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10 ml)、含EDTA抗凝剂的真空采血管(10 ml)、 离心管(2 ml、10 ml)、2 ml 无菌冻存管或小号密封袋、采样箱等调查及采样材料。 5 建立病例定义 按《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执行。 6 调查范围 6.1 6.2 6.3 6.4 疫点阳性场点。 疫区和受威胁区生猪养殖场户。 与疫点场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猪场、屠宰场、饲料厂、餐饮机构、生猪交易市场和农贸市场等。 追踪溯源时发现跨省份的,提请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请相关省份协助调查。 7 现场调查 3 DB63/T 2029—2022 7.1 调查内容 7.1.1 绘制当地大比例尺地图,标出疫点、疫区与受威胁区,标出疑似疫点周围 10 km 以内分布的生 猪养殖场、生猪交易市场、屠宰场、道路、河流、山岭、树林、人工屏障等。 7.1.2 调阅生猪发病养殖场户生产记录,了解存出栏、饲养管理、疫苗和药品使用、发病死亡、病死 猪无害化处理、第一例病例发病前至少 21 天内的人员往来、周边地理地貌及易感动物养殖、野生动物 分布等情况,分析传染源、传播途径及影响疫情控制和消灭的环境和生态影响。 7.1.3 屠宰场调阅屠宰检疫记录、生猪进场记录、猪肉产品出场及急宰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7.1.4 交易市场调阅调运记录、检疫证、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7.1.5 从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调阅生猪调运及备案、发病场点相关经纪人、生猪无害化处理等记 录,分析疫情可能去向。 7.1.6 发病场户地处山区丘陵地带,林业部门提供野猪和软蜱分布情况。 7.1.7 按不同的发病场点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附录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 、附录 F)。 7.1.8 实施对疫点的初步控制措施,禁止生猪及其产品和可疑污染物品从疫点运出,并限制人员流动。 7.2 核实诊断 利用已收集到的信息,参照病例定义,检索病例。比较检索到发病数量与既往正常水平的差别,结 合疑似病例的临床表现、剖检病变和流行病学资料,综合分析做出判断。 7.3 采样检测 调查场点按本规范10采样检测。 8 追溯调查 8.1 调查内容 8.1.1 发病场户调查内容包括: a) 第一例可疑病例发病前至少 21 天内的生猪饲养,病死猪处理,猪肉制品购买、使用和处理, 泔水的来源及处理方式等情况; b) 第一例可疑病例发病前至少 21 天内生猪来源、经手经纪人、运输车辆、数量等生猪调入情况; c) 第一例可疑病例发病前至少 21 天内饲料来源、是否含有猪血成分、猪血成分来源屠宰场、加 工处理工艺、使用该饲料的其他场户是否发病等饲料更换情况; d) 调查养殖人员、相关技术服务人员、贩运人员在第一例可疑病例发病前 21 天内是否购买过生 猪、猪肉制品等活动情况。 8.1.2 屠宰场点调查场点地理位置、屠宰加工能力、屠宰生猪主要来源、检疫程序、猪肉供给、场点 清洗消毒及无害化处理、产品去向等情况,采集相关调运数据。 8.1.3 交易(农贸)市场调查市场商户数量、日均交易量、交易品种、生猪及猪肉产品来源和去向、 市场生物安全情况、运输车辆信息等。 8.1.4 饲料厂调查饲料中是否含有猪血成分,猪血成分的来源及加工处理工艺,与疑似导致疫点生猪 发病的同批饲料去向等。 8.1.5 餐饮机构(泔水来源地)调查内容包括: a) 猪肉、下水及猪肉制品来源和数量,有检疫证或相关记录的拍照留存; b) 猪肉处理加工程序、泔水日产量和去向。 4 DB63/T 2029—2022 8.1.6 向兽医人员和村级防疫员了解发病场户猪群的发病时间、数量、疫情可能来源和扩散风险,以 及周边场户生猪的病死情况、无害化处理情况等。 8.1.7 向经纪人了解检疫证出证情况、生猪来源、数量、健康及发病状况,收购方式,运输路线和途 中停靠地点,运输工具和清洗消毒情况等。 8.2 采样检测 相关场点按本规范10抽样检测。 9 追踪调查 9.1 调查内容 9.1.1 养殖场户调查内容包括: a) 第一例疑似病例出现前至少 21 天内以及疫情发生后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生猪调往其他养 猪场户的,调查调入养殖场户生猪发病、死亡等情况; b) 第一例疑似病例出现前至少 21 天内以及疫情发生后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生猪调往屠宰场 的,调阅屠宰场屠宰记录、该批生猪检疫证、无害化处理记录等; c) 第一例疑似病例出现前至少 21 天内以及疫情发生后采取隔离措施前,从疫点生猪调往生猪交 易市场的,调查交易市场内生猪及肉制品去向、运输车辆信息等。 d) 调查与疫点生猪使用相似来源泔水的养殖场户生猪调运、污染物处理和人员活动情况。 9.1.2 调查疫点所在县区内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屠宰场点的情况。 9.1.3 交易(农贸)市场调查市场商户数量、日均交易量、交易品种、生猪及肉制品去向、市场生物 安全情况、运输车辆信息等。 9.1.4 无害化处理场对照保险理赔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及照片,了解病死猪、猪粪和污染物的处理 情况。 9.1.5 餐饮机构调查泔水去向。 9.1.6 对当地生猪经纪人、饲料兽药等企业的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调查,了解有无异常情况出现。 9.2 采样检测 相关场点按本规范 10 抽样检测。 10 抽样检测 10.1 样品来源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养殖场户采集病死猪组织、生猪全血、环境、饲料、粪便、泔水和泔水桶样品。 市场和屠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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